市规划资源局关于《天津滨海国家海洋公园
规划(2022—2035年)》的批复
滨海新区人民政府:
《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报送〈天津滨海国家海洋公园总体规划(2021—2030年)〉(修改稿)的函》收悉。经研究,并报市人民政府同意,现批复如下:
一、原则同意《天津滨海国家海洋公园规划(2022—2035年)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。天津滨海国家海洋公园总面积142.03平方公里,其中,生态保育区总面积23.22平方公里,合理利用区总面积118.81平方公里。
二、你区要认真落实《国家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(试行)》要求,坚持保护优先,严格保护沿海滩涂,牡蛎礁生境,以及遗鸥等珍贵、濒危鸟类重要栖息地,正确处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,促进海洋公园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。
三、《规划》是海洋公园保护、管理、利用和监督的基本依据,要严格按照分区管控要求进行差别化管控。
四、你区要加强对海洋公园工作的统筹管理,强化海洋公园管理机构的职能,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,切实做好海洋公园日常管理,加强对相关活动和设施建设的监督。
五、《规划》批准后,不得擅自修改,如需修改,按规定报市规划资源局批准。
此复。
2024年7月23日